曙光助学社是由原1+1公益社成员恩儿、罗丝发起建立的助学组织。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原1+1公益社春蕾助学小组所资助的贫困生的后继事宜由曙光助学社全面承接,并以曙光助学社名义独立开展助学活动,同时为了更专心做事恩儿、罗丝、朱七、潜水艇同时脱离1+1公益社。
在这里我们要向一年多来对热心支持与无私资助助学活动的各位公益朋友表示由衷的感谢与诚挚的敬意!是您的爱心使至少25位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是你们让这些祖国的花儿感受到了爱的曙光!我们与大家一样都真诚希望能有更多的孩子得到资助,能无忧的度过他们美好的纯真的学生时代,我想当他们长大成材的时候,会将这种爱的种子撒播到更广阔的人间,真诚期盼更多的友人加入公益助学行列。我们新的团队曙光助学社——您的老朋友,也期待您一如继往的关注参与我们的活动!曙光助学社QQ群9659536随时欢迎对资助贫困生感兴趣的朋友的加入。曙光助学社同仁共识: 对于名利: 我们的意愿不在把名字留给光与影的浮华世间, 最多期望它能像种子一样深藏在苦难人的心底, 当祖国的花儿在爱的曙光中茁壮成长的时候。 我们就心满意足不再有更多的奢求! 对人生: 踏踏实实地做人,简简单单的生活。 默默无闻的工作,认认真真的做事。 欢欢喜喜的助人,平平常常的心态。
资助对象: 1. 资助对象为家庭困难的小学、初中学生。 2. 资助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无固定经济来源、父母单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单亲家庭或孤儿等。 3. 资助对象必须学习态度端正,生活勤俭节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仅作为参考要素不起决定作用。 4. 资助对象信息由曙光助学社义务提供,曙光助学社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资助者: 1. 资助者参与本项活动出于本人自愿。 2. 资助者的资助行为将通过曙光助学社来完成。 3. 资助者与资助的贫困生联系方式如下: a) 邮件来往,校方或曙光助学社提供一个专用信箱。 b) 若资助者私下要联系贫困生(需提供自已的身份证明,在征得贫困生家长及校方的同意情况下,方可私下联系。 c) 资助者本人有意愿长期资助贫困生的,与家长双方协议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一份资助协议,确认责任归属问题。 4. 资助者对资助过程享有知情权,曙光助学社负责把相关信息公布在相关网站上。 5. 资助者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与此项活动,须提前通知曙光助学社。
曙光助学社 2006年11月1日